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湖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工程(二期)项目 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以 扬邗行审投〔2023〕1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北湖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工程(二期)项目设计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北郊,公道镇、杨寿镇、方巷镇交界处。 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479万平方米,项目建安投资约20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496万元 2.1.4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北湖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工程(二期)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全过程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植被修复、自然栖息地建设、湖泊水环境治理、清淤、河道岸堤修复、设置监测点,以及其他为满足交付使用而应包含未列明的项目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a和b中的资质: a.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岩土专业)甲级资质; b.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 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且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招标人对未中标的设计项目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1日09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2号楼22层 邮 编: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陈竞春、展惠 电 话: 电 话:13382705277、1377358633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981855826@qq.com 2023年11月10日 |